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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税局落实优惠政策 减免再就业税收3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昌1月28日电(记者林艳兴)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共计减免再就业税收3亿多元。

    据统计,2003年至2006年底,江西省国税系统已为26968个纳税户办理了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手续,吸纳下岗失业人员45506人,享受再就业政策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6861万元,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01万元,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后,累计免征增值税2.89亿元。

    江西省国税局还结合本省实际,将商贸企业等企业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减免税定额标准,在每人每年4000元基础上上浮20%,即每人每年4800元,让吸纳再就业人员的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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