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保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为弱者撑起一方法律晴空
修保原是一名普通工人。1981年,为了给受害的亲人申冤,他苦学法律,最终使冤案得以昭雪,也使他立志成为一名好律师。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后,修保把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化解、平息社会矛盾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
近年来,修保仅为企业职工、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无偿代理涉及劳动纠纷案件就有30多起,使几十起工人集体上访事件走上了依法维权的理性轨道,让近万名破产企业职工重新有了生活保障。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2005年,他个人拿出3万元钱建立了吉林省首个女工维权基金账户。
修保的律师职业履历中,镌刻了刚直不阿、扶危济困、利为民谋、担当道义的品质和风格。
2004年的一天,修保到吉林市医院为一位追捕歹徒受伤的民警捐款,发现同病室一对陪患的夫妇一直在抹眼泪。修保经询问得知,原来他们年仅18岁的儿子于冬明,在吉林市一建筑工地做吊车工时不慎从20多米高的空中摔落地面身受重伤,而开发商、建筑商和吊车出租单位一直相互推诿,拒绝支付医疗费和赔偿金。听了于冬明一家的哭诉,修保律师当即从兜中掏出仅剩下的200元钱交给夫妻俩。在之后4个月的时间里,修保一直为此案奔波,最终为于冬明讨回了全部医疗费和4万元赔偿金。
在为工人维权的案件中,修保一次次处于漩涡之中:几年前,当破产企业职工集体上访维权时,为了社会的安定,他主动站在了工人的队伍里,并开创了律师代理职工依法参与信访工作的先河;当无辜的工人兄弟被冤判入狱时,他拍案而起,历经4年,为这名工人洗清了冤情……
为维护受害女工和残疾工人的合法权益,修保还长年担任吉林省、市妇联、残联的义务法律顾问。一遇到家境艰难的委托人,他总是免费代理,还常常自掏腰包资助他们。近年来,修保主动介入因国企改制、企业职工下岗等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此外,他还为68名艾滋病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在他的帮助和代理下,这些农民得到了赔偿,并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
为了工人兄弟姐妹能够讨回公道,修保把他(她)们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努力为弱者撑起一方法律晴空,他也由此得到了百姓的爱戴。2002年,修保当选吉林市律师界惟一的市劳动模范;2004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6年又被吉林市人民政府授予个人二等功;2002年他还被推选为吉林省律师界第一位省人大代表,并被评为吉林市优秀律师、吉林省人民满意律师、吉林省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