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记者徐京跃、吴晶)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我国公安机关提出的“命案必破”目标不会造成刑讯逼供。
余新民说,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公安科技进入大发展的时代,全自动指纹识别系统建设水平提高,勘察现场、发现犯罪痕迹的技术手段充分得到利用,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认定犯罪的装备得到大量的更新和提升。“科技含量提高后,每一起案件都有扎实的证据作保证。”
他指出,我国公安机关从制度上尽量减少和杜绝刑讯逼供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要求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只能在看守所讯问;对命案的讯问要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实行严格的错案追究制或者违法追究制;实行社会的违法监督,包括社会的违法监督。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指出,大大提高破案率,降低发案率是我国公安机关侦破工作的总体目标。目前针对犯罪侦破工作的难点,公安机关采取四项措施杜绝刑讯逼供。一是推进了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网络技术的实战应用,完善在逃人员现场物证、被盗车辆、未知名尸体和DNA的数据,并且把信息网络延伸到基层的派出所。据统计,2006年我国通过刑事技术侦破的案件达6.2万起,比2005年上升了6.6%。
第二,公安机关把打击犯罪的触角伸向新的领域,包括互联网。针对网上的赌博、色情等违法犯罪采取了集中整治,破获了各类涉及互联网的犯罪。
第三,针对跨区作案,公安机关基本上扭转了过去那种大面积的排队方式,而是建立起从人到案的新的侦查方式。
第四,公安机关在全国建立5625个责任区刑警队,使刑事侦查的力量在基层达到了5.8万人,基本上形成了刑侦力量在社会面整体的覆盖。责任区刑警队与社区警务相结合,提高了战斗力,加速了打击犯罪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