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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区的医疗机构将对28个病种实行单病种限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2月10日电(记者 朱旭东)江苏省卫生价格管理部门9日发布了南京地区医疗机构部分单病种限价水平,从3月1日起,南京地区的医疗机构对28个病种实施单病种限价。

    去年9月1日开始,江苏省要求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原则上都要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并确定了45个单病种供医院参考。据了解,医院在选择单病种时必须遵循8大原则:一是常见病、多发病;二是发病原因明确;三是发病机制清楚;四是没有其他并发症、合并症的单纯性疾病;五是有比较明确的诊疗规范和治愈标准;六是疗效确切,预后良好;七是质量易于控制;八是成本易于核算。

    这次发布的单病种限价病种主要涉及外科手术类,这是在各医疗机构上报的单病种临床路径和测定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定并研究确定的。28个限价病种中,价格最高的是“单纯性室间隔缺损”,每例收费26300元(修补材料除外),价格最低的是“非淋球菌性尿道炎(衣原体感染)”,每例收费1200元。所限病种的限价水平,均低于各医疗机构前三年实际平均费用水平的5%-10%。

    江苏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单病种限价不仅能降低部分患者的医疗费用,促使医院进一步规范医疗程序,选择合理科学的诊疗路径,更重要的是改变了部分病种按项目收费的传统,实行按病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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