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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十大困难群体就业难题今年内将基本解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天津2月25日电(记者邹兰)天津将加大援助力度,年内基本解决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单亲母亲家庭等十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目前,天津市尚未安置的4050人员有1.3万人,需要援助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单亲母亲家庭等困难群体共有10406户、11548人。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这些就业困难群体虽然人数不多,但安置难度很大。为保证年内基本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天津将加大援助力度。

    2007年,天津劳动保障部门将开发居家养老、报纸投递、邮政进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和城市清洁等五大类公益性岗位,并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比例,预计能新增安置困难人员1万人。

    实施岗位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服务型企业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按现行政策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外,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今年还将按所招用人数和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按月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对非服务型企业招用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500元岗位补贴。

    天津还鼓励组建再就业基地,帮助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为鼓励再就业基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岗位,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已决定,将今年的岗位补贴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补贴最低工资的30%。

    此外,对从事社区就业、家庭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按照吸纳困难群体的人数,劳动保障部门将给予每人600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用于添置必要的工具设备。对从事手工编织、小饭桌等家庭就业的困难人群,也将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近年来,天津市注重探索建立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的长效机制。2006年,天津劳动保障部门为12.6万人补贴社会保险1.8亿元,用社会保险的连续性保持了就业的稳定性。开发九大类公益性岗位,累计托底安置4050人员5.8万人,当年发放工资性补贴1.4亿元。天津还将单亲母亲、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纳入援助范围,延伸再就业政策,帮助3.1万人实现了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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