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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07年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二十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9日电(记者王宇天)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要在进一步确保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努力增加参保人数,并将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

    内蒙古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亚平说,这是内蒙古今年重点实施的“十项民生工程”之一的“提高城镇社会保障水平工程”,对全区城镇低保人员的承诺。

    任亚平说,今年内蒙古将努力增加参保人数,城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要分别达到370万人(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参保246万人)、223万人、350万人、162万人和140万人。

    此外,内蒙古还将投入资金1300万元,重点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继续做好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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