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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消协出台群体投诉和突发事件受理应急预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沈阳3月11日电(记者 孟唤)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向社会发布了群体投诉和突发事件受理应急预案。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冯安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预案中规定全省各地消协组织遇见重大群体投诉应及时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在受理群体投诉和突发事件中,实行首接负责制;投诉受理人员对发生群体投诉应及时报告秘书长,由秘书长办公会决定启用应急预案。他说,各地消协组织应在群体投诉和突发事件易发时间及时发布相关的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化解消费风险和告知消费者维权的途径及办法。在群体投诉和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消协工作人员应迅速开展调查,由消费者选派代表(2至3人)配合调查取证,其他消费者应说服疏散。

    预案中提到如争议双方矛盾激化,出现事态混乱,经领导小组讨论可提请公安、司法等政府有关部门介入;有些投诉案件(如涉农案件等)认定周期较长,应向消费者代表说明情况,通过消费者代表做好安抚工作。其中需送检测机构鉴定的,应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出结论。

    冯安祥说,对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侵权案件,或经调解已达成和解的,经营者拒绝履行约定的,消费者协会可以依法支持消费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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