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记者在广西南宁、柳州和桂林几个主要城市和乡镇采访,但见大街小巷、单位、居住小区与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农贸市场秩序井然,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干净美观;铁路、公路两旁也没了“白色垃圾”……这是广西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所带来的新气象。
2006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提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城乡文明程度。这一主张,得到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响应。
“城乡清洁工程”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在城市重点整治公共场所和人流密集的街道清洁卫生和安全,包括垃圾处理、广告招贴,临街摆卖的店铺摊点、饭店、宾馆、餐饮、公交车辆的卫生和安全等,在农村实施饮水安全、厕所改造、沼气池建设等。
自治区建设厅组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小组”,在全区14个地市中共列出了823处“脏乱差”现象特别突出的公共场所、路段。他们将这些地点逐一录像和拍摄图片,指出主要问题,然后直接通报到该市领导,敦促实施整治。南宁组织力量深入100多条主要街道,对摊点乱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车辆乱放、工地乱容等“五乱”开展清理整治,市容市貌焕然一新。柳州市对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工作采取“定人、定点、定路段、定责任、定目标”的“五定”制度,同时开设政府和城管投诉两条热线。去年,广西又解决了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和1.3万多农户的茅草房改造;在已建成250多万座沼气池的基础上又新建20万座新池。今年,自治区提出再解决1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改造1.5万多户茅草房、新建20万座沼气池以及改造一批农村厕所等清洁工程目标。
为避免短期行为,广西还将“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考核纳入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并与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挂钩。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多次深入南宁、桂林、柳州、玉林等市,调查总结经验,具体指导活动。14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市长走街串巷、走村串户,带头参加清洁卫生劳动。因对“城乡清洁工程”执行不力,南宁市多名干部近日分别被调离岗位、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罗昌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