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东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制定的《深圳市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日前出台。在深圳就业的外来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可依照该办法申领政府给予的培训费用补贴。此次可享受培训补贴的农民工总量为15.6万人,技能培训费用补贴标准按照农民工参加培训的技术技能等级可补贴100元至800元。
该《办法》明确规定,凡持有非深圳市公安局签发的农业户籍身份证、在本市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深圳社会保险卡的农民工,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自愿参加符合本办法规定技能培训的均可享受技能培训补贴。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应通过组织其开展技能培训活动的企业、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技能竞赛主办单位等代其申请技能培训补贴。(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