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文件长、简报多的现象,近日山东省委要求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各类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
山东省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控制文电印发规格和数量,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印发文电;已经全文公开发表的不再印发文件;会上已经印发的文件不再另行印发;可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文电不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可以党委或政府一家名义印发的文电,不联合印发。(苏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