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4月6日电(记者 朱旭东)记者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5月1日起,南京市开始调整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两类特殊医保人员的医保报销政策,提高其保障水平。
据了解,南京市目前医保覆盖人群已超过178万人。根据现有的政策,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考虑到一些慢性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医药费用较高,参保患者负担较重,南京市对13种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实行限额补助。即根据不同病种,参保人员每年可按相关比例获得2000元到1万元的补助。据统计,南京市门诊慢性病患者中约有参保人员26万人。
南京市新出台的《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在对原来13类24个病种实行门诊限额补助的基础上,又新增强直性脊柱炎、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等12个门诊慢性病病种。这些病种发病率较低,疾病损害严重,治疗周期长或反复发作,长期门诊治疗个人负担重。新政策还规定,参保的恶性肿瘤病人,在享受原来待遇的基础上,对延续治疗期结束后仍需进行专项检查治疗的,每年再给予一定补助,使其继续享受门诊用药、治疗和检查的补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