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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制定九项制度狠刹吃喝歪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7日电(刘恩奎)为了刹住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近日制定9项制度严格规范接待管理工作。

    这9项制度分别是:定点接待制、接待审批制、单独列项制、接待公开制、严格标准制、陪餐限人制、招待预算制、禁酒令和接待责任制。

    定点接待制:城内单位要通过会议研究确定接待点,乡镇来客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下村一律吃派饭。

    接待审批制:凡公务接待,由办公室负责填写《来客用餐接待审批单》,统一编号,并加盖骑缝章,注明来客事由、人数、用餐标准等要素,报分管或主要领导签字。

    单独列项制:招待费必须列入财务管理,实行单独列项,报销凭证必须有《来客用餐接待审批单》、酒店结算单等原始凭证,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接待公开制:要求各单位每季度必须在公开栏公布接待情况,每半年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标准制:来客招待时,乡镇每人每餐5元—10元,城内单位每人每餐5元—20元,以上不包括烟酒,特殊情况需附主要领导签字。

    陪餐限人制:一般情况可安排2人—3人陪客,特殊情况增加陪餐人员要以相关业务人员为主。

    招待预算制: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要按照前3年招待费的平均数压缩10%的原则,提出预算方案,报市纪委监察局审查批准后执行。

    禁酒令: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一律不准饮酒。

    接待责任制:同时执行公务,一律不准留客用餐,严格禁止公款招待私客、单位之间互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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