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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尚未发现麦当劳肯德基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0日   来源:人民日报

    上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报说,经初步调查,目前尚未发现在沪的麦当劳、肯德基餐厅存在不执行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

    据介绍,上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在对分布于该市各区县的7家麦当劳、20家肯德基门店进行初步调查后得出上述结论的。调查涉及麦当劳和肯德基的从业人员2450人。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目前,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5元。

    上海劳动保障部门在调查中发现,目前与麦当劳、肯德基餐厅约定小时工资最低为5.8元或6.3元的签订劳动合同及特殊劳动关系的人员,实际上执行的是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其约定的小时工资仅是单位工资计算及内部管理方式,这些人员的月工资未低于上海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750元;而与餐厅在协议中约定小时工资最低为5.8元或6.3元的兼职人员或全日制在校学生,根据相关规定,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记者励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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