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日前决定,从今年起政府每年拿出2400万元,用以帮助解决省属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同时,要求各市、县、区政府参照该决定,逐步解决所属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一问题。省委省政府接受省总工会的建议迅速作出的这一决定,将直接惠及省属企业约12万退休职工,并将随着各地方政府的推进,惠及更多困难企业退休职工。
据了解,陕西省总工会近年来高度关注民生,每年都会抓住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具体问题,在力求全面掌握情况和吃透国家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
2006年,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障难的问题,陕西省总工会对西安、宝鸡、咸阳三市及省属国防、冶金、机械、电子等系统的29户困难国企(涉及退休职工2.74万多人)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发现:困难国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低,参保企业仅有26.67%,参保退休职工仅31.35%;拖欠职工医药费问题严重,拖欠平均每人千元以上,多则数万元甚至十多万元,拖欠时间普遍在2~3年以上;退休职工医疗困难状况令人担忧,许多人有病硬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多有发生。“老无所医”成为影响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随后,陕西省总从困难国企的缴费能力、退休职工的承受力、现有政策的缺陷等多方面分析了相关原因,并参考其他地方的经验,在去年底与陕西省政府的联席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解决我省困难国企退休人员医保问题的建议》。建议立即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很快被列入今年的省委工作要点。
在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总工会的共同努力下,《关于解决省属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正式出台,《意见》要求按照企业筹资、财政补助、共同负担的原则,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使省属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得到解决。
据介绍,此前陕西省总通过与省政府的联席会,还先后解决了依靠职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提高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提高离退休省部级劳模困难补助金、调整提高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待遇等一系列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 (记者 毛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