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4月12日电(记者梁书斌、王茜)黑龙江省公安厅12日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4月9日在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的200余人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4月12日,黑龙江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在新闻通气会上说,经过调查,确定4月9日发生在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的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4月9日,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共有203人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新华社记者 梁书斌 摄
2007年4月9日12时40分,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六顺派出所接到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报警,称该院当日约7时以后,陆续发现近200名医患及陪护人员出现恶心、呕吐、头痛、头晕等症状,疑为中毒反应。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专案指挥部副总指挥宋春华介绍说,经查,中毒人员共203名,其中住院患者136名,陪护人员62名,医护人员5名,均在该院食堂吃完早餐后出现中毒症状,中毒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3小时,平均潜伏期为20分钟。经过对现场提取的呕吐物、剩余食物进行检验分析,确定早餐中的大米粥中含有氟乙酰胺成分(俗称“鼠药”)。经查,当日早晨制作大米粥的水有部分来自该院的一个电热水器。在该热水器中检出氟乙酰胺。

4月12日,一位在医院接受救治的中毒患者病情明显好转。当日,黑龙江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在新闻通气会上说,经过调查,确定4月9日发生在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的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4月9日,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共有203人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新华社记者 高增双 摄
宋春华说,综合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和调查走访所获情况,目前可以确定,4月9日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发生的群体中毒事件,是一起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同时,公安机关还组织专项行动,对剧毒、放射性、农药、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放、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整顿,以消除危害公共安全的社会隐患。

黑龙江一家三甲医院发生200余人的食物中毒事件
新华社哈尔滨4月9日电(记者高增双 徐宜军)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9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共有203人出现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截至记者发稿时,中毒患者中,除一名心血管重症患者当日下午死亡外,其他患者情况已基本平稳。
据了解,4月9日早上医院食堂开餐后,到食堂进餐的患者、陪护以及医护人员陆续出现恶心、呕吐以及腹泻等症状,医院迅速组织人员对患者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关闭了食堂。
据介绍,中毒事件发生后,医院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卫生厅和卫生监督部门有关人员随后也赶到现场,进行分析化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钱运录,省长张左己等省领导到现场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据悉,中毒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黑龙江中毒事件毒物查明为“氟乙酰胺”鼠类药品
发展改革委紧急向哈尔滨调运解毒药品乙酰胺针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