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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启动工会公职律师试点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青岛4月14日电(记者徐冰)青岛市总工会日前启动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为所属基层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据了解,青岛市总工会将从建立工会公职律师队伍、设立工会公职律师办事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三个方面全面部署实施这项工作。

    青岛市工会公职律师拟按职工总数的万分之一比例配备,人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从社会上招聘部分律师、法律工作者充实到工会公职律师队伍中;在工会系统内培训一批公职律师。

    青岛市总工会公职律师办事机构设立形式为:所属行政区、市总工会统一设立“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内设公职律师办事机构。同时,提报上级工会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接受行业管理。

    青岛市总工会还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规定工会公职律师认真执行现行律师管理规定,接受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以及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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