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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污染企业发放"挡箭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哈尔滨4月14日电(记者程子龙)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出于局部利益考虑,为地方所谓的经济支柱型企业或利税大户发放保护性牌匾,这成为一些企业理直气壮污染环境、拒绝检查的“挡箭牌”。日前黑龙江省开始给污染企业摘除保护性牌匾,并要求省内各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重新向污染企业发放类似的“挡箭牌”。

    在近日黑龙江省召开的有关加强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紧急会议上,有关省领导指出,近年来,省内各地方政府部门给企业发了一些诸如“重点挂牌保护单位”“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挂牌服务企业”“重点保护企业”和“重点服务企业”等保护性牌匾,这种做法成了一些污染企业的“挡箭牌”。双鸭山、牡丹江、佳木斯等地以所谓“创造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为由,对招商引资企业进行挂牌保护,影响恶劣。

    对此,黑龙江省政府开始严格清理整顿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保护性牌匾,给地方污染企业摘牌。同时要求省内各地方政府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重新向污染企业授予类似的称号。

    对摘牌的污染企业,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方政府部门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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