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成都禁止公办普通高中发布商业性质招生广告宣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4月14日电(记者刘大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媒体上进行带有商业性质的招生广告宣传,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处罚。成都市招办近日发出通知,对即将到来的高中阶段招生进行再次严格规范。

    记者了解到,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就近入学,并且严格规范收费管理,生源争夺大战主要在高中阶段学校展开。“挖”其他学校的尖子生、给高额招生回扣等招数,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败坏教育形象。

    成都市招办要求各招生学校要通过规范的宣传渠道,将经过招生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信息面向社会公布。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编制《招生章程》。校长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负责。严禁学校向社会发布以提前承诺、预缴费、赞助等方式招揽或预录学生的信息。

    通知规定今年9月1日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媒体上进行带有商业性质的招生广告宣传。各民办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应以良好的质量和诚信争取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在招生中,应如实向社会公布学校的性质、收费标准和学生应得到的相关待遇,学校的举办方必须对招生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 成都招生制度改革试点:读中职类学校可免试直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