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4月16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对国企负责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浙江省把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各市要将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分解到每一个重点用能单位;将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并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此前,浙江省政府已经与各市政府签订节能降耗责任书,并对1311家重点用能企业实行目标管理。
据了解,2007年,浙江省节能降耗的目标为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06年降低4%,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比2006年降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