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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延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近日在省级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工作副部长座谈会上指出,要大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争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刘延东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的一次联组会上指出: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是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方针。希望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强国富民为己任,坚持勤劳致富和依法经营,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指明了方向,“以强国富民为己任”应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的最高境界。

    刘延东强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只有增强对国家、民族和人民的责任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才能不断激发出创业报国的理想和热情,才能正确处理好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义利关系等各种社会关系和市场关系,才能坚持走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之路,才能真正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树立新一代企业家良好社会形象,成为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她指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要努力成为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民族振兴的积极实践者;要努力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推动者;要努力成为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积极参与者;要努力成为和谐劳动关系的自觉构建者;要努力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有益促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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