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18日电(记者 刘晓莉、勿日汗)到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能提供中蒙医药服务,并且达到服务设施齐备、人员配备合理、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基本满足社区各民族居民对中蒙医药服务的需求。
记者18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获悉,根据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开设中医科、蒙医科,或设立中、蒙医诊室。设中医科的相应设置中药房,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中成药,配置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设蒙医科的相应设置蒙药房,配备一定数量的蒙药材、蒙成药,配备常用的蒙医药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中成药或蒙成药,有条件的可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蒙药材或散剂,并配置常用的中医药或蒙医药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蒙成药品种不少于80种,中药饮片不少于250种,蒙药材不少于500种;社区卫生服务站中蒙成药品种不少于50种。
据介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蒙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蒙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以蒙医药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蒙医药人员的编制实行倾斜政策。
内蒙古卫生厅副厅长乌兰说,经济条件较好的盟市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区居民的需要,加快社区中蒙医药服务的发展,特别是蒙医需求较大的地方,要重点扶持以蒙医服务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合理配置和利用中蒙医药的资源;旗县级以上中蒙医药管理部门,可将中蒙医门诊部、中蒙医诊所等其他基层中蒙医医疗机构作为社区中蒙医药服务网络的补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中蒙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