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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一周年数据7月1日后将公布 费率可能调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记者 毛晓梅)中国保监会23日上午在京召开2007年度第一场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针对媒体普遍关注的“交强险”有关问题,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袁力明确表示:7月1日后,保监会将公布交强险实施一周年的数据情况,根据情况可能会对交强险费率做出调整,当调整幅度较大时还将进行听证。

    2006年7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推行交强险制度,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的利益,通过经济手段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按照《条例》第七条规定,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

    袁力表示,目前交强险施行还未满一年,各项财务数据还难以反映一个完整业务年度经营情况。在交强险经营完整业务年度并经保监会对交强险业务进行全面准确的核查后,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全行业的交强险经营情况。

    同时,根据责任保险精算经验,对于一年期的保险产品,要在三个业务年度后方能准确说明费率精算结果。保监会将按照《条例》规定,根据保险公司交强险的总体盈利或亏损情况,要求或允许保险公司调整保险费率。

    “目前,各保险公司正在对2006年度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精算评估和财务审计,届时将上报经外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给保监会。”袁力说。

    据已经公布的数字,2006年,交强险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占7-12月车险业务的39.5%。

    袁力还称,保监会正在加快建立和完善与道路交通违章事故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包括与公安交管部门密切合作建立交强险信息平台等,旨在不断完善交强险制度。

保监会:首季保费大增22.7% 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还将放宽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记者 毛晓梅)中国保监会23日首次披露了新会计准则下“原保险保费收入”这项保险业的基本统计指标,并表示目前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保监会正在研究如何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包括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的可能性。

    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袁力在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今年一季度,全国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964.5亿元,同比增长22.7%。其中,财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514.9亿元,同比增长38.8%;寿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1314.6亿元,同比增长19.3%。截至3月末,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24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709亿元。

    “原保险保费收入”是按照今年起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所设置的新的统计指标,它与旧会计准则下“保费收入”统计指标的内涵一致。而新会计准则下的“保费收入”则为过去“保费收入”加“分保费收入”之和。

    原保险保费收入的大幅增长,自然带动了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增长。统计显示,截至3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2.04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660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344.1亿元,占比31%;债券投资9910.2亿元,占比48.5%;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3732.6亿元,占比18.3%。

    袁力表示,近年来保险业投资收益较高,得益于保监会适时出台投资政策等因素。今年保监会还将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研究适合保险资金特性投资渠道的方式,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优质企业股权、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有条件参与金融衍生产品,推动保险资产管理的健康持续发展。他提醒,投资资本市场会有很好的收益,同时也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保险公司在投资过程中,一定要秉承长期投资价值的理念。重点在增加回报的同时要切实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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