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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按上限处罚环境违法行为 增加企业违法成本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4日   来源:人民日报

    去年,广东环保行政处罚金额首次突破1亿元,达到1.15亿元。今年,广东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环保执法权,进一步加大打击不法排污企业的力度,在规定范围内大幅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按上限处罚企业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及偷排行为,以增加企业违法成本。

    据了解,2006年,广东的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查处了一批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取缔、清理了一批包括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厂等在内的“十五小”企业以及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全省关停企业2100多家,限期整改8200多家;共有4332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被否决,680个存在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被依法查处。同时,广东提高了环保处罚额度。去年对韶关冶炼厂处罚款120万元,创造了全国单个企业一次罚款数额最高纪录。对违法排污的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除对其处以21万元的罚款外,还依法追缴排污费1155万元,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贺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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