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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一”起境内船舶候闸时间最长不超3小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4月28日电(记者 周华)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船闸管理办法》,对船舶过闸时间作出明确规定,这将大大提高船舶通航效率。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获悉,这个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在有夜航条件河流上的船闸,应当昼夜运行。无夜航条件河流上的船闸,运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小时。船舶每满一闸过一次。船闸未满一闸,船舶等候过闸时间不超过3小时,等候过闸时间以第一艘船舶算起。

    船闸是航道的咽喉。一些船闸所有人为了自身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在船闸运行和管理中不规范运作。如有的船闸所有人为了节约船闸运行成本,值班人员配备少,管理不规范,导致船闸不能正常运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陆瑞华说,在通航河流船闸数量不断增加、水运与船闸出现矛盾情况下,通过法律手段规范船闸运行和管理行为,充分发挥船闸的作用,才能实现双赢、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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