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田雨)公安部决定,2007年至2008年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活动,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基层公安机关的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
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在28日下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把“三考”活动与推进当前各项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基层所队执法基础建设和执法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晰等问题。要引导民警努力建设学习型的派出所、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等基层所队,不断推动基层所队执法办案规范化、制度化,建立相应的权责明确、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
公安部明确,要坚决避免和防止摆花架子、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或者给基层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严禁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凡“三考”成绩不能达到优秀的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不得参加本年度本地先进单位和2007-2008年度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的评选。
当天的会议还对继续抓好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去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通过选派大批机关干部,组成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直接深入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等基层所队,与基层民警同吃、同住、同执法、同提高,实现了帮助基层和促进机关工作“双丰收”,收到了“基层所队得实惠、机关民警受教育、执法质量有提升”的良好效果。
在此基础上,公安部提出,2007年,全国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要组建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深入基层所队和各部门、各警种的基层实战单位,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参加执法办案,了解执法情况和执法需求,传授法律知识,解决适用法律问题,指导执法制度建设,培养、创建和推广执法示范单位。
孟宏伟表示,要通过开展这项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干部的自身素质和服务基层执法工作的能力,帮助基层民警苦练执法基本功,推动基层公安机关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队员下基层要自带伙食费、住宿费、通讯费和办案差旅费。公安部还要求队员们做到“四个不接受”:不接受吃请、不接受礼品、不接受陪同、不接受特殊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