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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环境执法将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高限处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石家庄4月29日电(记者 杨守勇)针对当前环保工作中“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更高”的尴尬局面,河北将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将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高限处罚”,加大企业违法成本。

    河北省环保局局长姬振海说,在查处违法排污企业时,不少环保执法人员常常抱怨环保法律法规偏软,对环境违法企业办法不多,手段不硬。其实,更多的问题是我们对环保法律法规研究不透。去年,广东韶关一家企业因环境污染被处以120万元罚款,创造了全国单个企业一次被罚款数额最高记录。广东对另外一家违法排污企业,除处以21万元罚款外,还依法追缴排污费1155万元,大大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因此,河北将遵循“违法重罚”原则,对环境违法企业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罚款额度的高限严厉处罚,法律规定5万元-20万,就罚20万元,同时对企业加倍征收排污费;对多次超标或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一律限批新、扩、改建项目,禁发或吊销排污许可证;与省人民银行等部门合作,实施银行贷款“环境风险提示”,用金融手段限制环境违法企业发展;对长期违法排污企业,坚决行使评优创先一票否决权。

    姬振海说,“高限处罚”不等于乱罚款,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管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依法办事。因此,查处违法企业,必须加强现场环境执法,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排查与抽查相结合、联查与互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密检查频次,提高执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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