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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五一"前3天加班至少可领3倍日工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记者 刘羊旸)“五一”黄金周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五一”前3天加班的人们可以领到至少3倍的日工资。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介绍,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他说,今年“五一”黄金周共有7天假期,1日至3日是法定休假日,这3天里仍然工作的人们可以领到不低于3倍的日工资;4日至7日是倒休的公休日,如果加班可以领到不低于2倍的日工资。

    他还表示,劳动者如果在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补休”或者“补钱”,且应优先选择“补休”;劳动者如果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则用人单位必须“补钱”,且不得以补休、调休等方式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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