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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加快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提出,加快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分地区、分类别对农村经纪人的发展情况,农村经纪人的经纪业务状况,农村经纪人经营方式,农村经纪人对农业结构、农业生产技术、农民增收、农民就业等的影响进行调查研究;要对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产量、生产结构、生产特色以及农产品流通状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拟定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的具体类别和措施。

    要积极开展农村经纪人员培训活动。培训的内容应包括:经纪人基本理论和知识;经纪人设立及登记规范;市场营销知识;合同法律知识、合同基本技巧;商标基本常识及理论等。要加大示范力度,扩大农村经纪人的影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将农村经纪人的作用和地位,经纪人的组织形式、注册条件和注册程序等宣传到广大的乡村。

    国家工商总局强调,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部分农民季节性或临时性从事经纪活动给予相应登记。支持并引导农民设立农村经纪合伙企业、农村经纪合作社、农村经纪公司等组织。支持农村经纪组织扩大经纪辐射范围,引导农村经纪人开展特色经纪、品牌经纪。同时,加强农村经纪合同指导和管理,帮助解决农产品经纪中发生的合同纠纷。对农产品经纪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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