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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衣抽样合格率为91.4% 大衣抽样合格率为75.4%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记者姜雪丽)国家质检总局13日公布的毛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4%。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6个省、直辖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种产品。

    此次抽查依据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的标准,对毛衣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以及产品标识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两个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抽查中有少数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部分产品pH值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pH值呈偏酸性;少数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等。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大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4%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记者姜雪丽)国家质检总局13日公布的大衣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4%。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11个省、直辖市65家企业生产的65种产品。

    此次抽查对大衣产品的纤维含量(面料、里料)、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起毛起球及产品标识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抽查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pH值及产品标识三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的11种男式大衣产品质量全部合格;与2006年抽查的大衣产品相比产品抽样合格率提高了11个百分点。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个别产品含有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部分产品面料、里料纤维含量不合格;部分产品耐水色牢度和干摩擦色牢度不合格;部分产品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南京禾世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727牌大衣和成都邦德丽斯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千细牌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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