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5月13日电(记者李建华、王金涛)记者从重庆市交通委员会获悉,“十一五”期间,重庆市要全面开展船舶污染治理,计划总投资4.3亿元。
“十一五”期间,重庆市要全面启动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和固体垃圾等流动污染源治理,新建船舶100%实现达标排放,老旧船舶通过技术改造在2010年前全面达标排放,进一步降低船舶柴油机二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
另外,重庆市还将在主城、万州、涪陵三个枢纽港布局建设化学危险品船舶洗舱基地,使船舶污染得到根本性治理。
据统计,三峡库区水域船舶平均流量为10万余艘/年,仅在重庆市境内航行和停泊的各类船舶就有约3万艘。
2006年元月,长江海事部门宣布提高在三峡库区航行、停泊、作业的各类船舶的污染防治标准,不达标者不准进入,违规者将受重罚。另外,按照国家规定,各类船舶已按规定装备了油水分离装置,编制了《船上油污应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