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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副部长:不正之风产生的主要根源有四方面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记者 李亚杰)围绕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14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表示,不正之风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具有侵害性,对改革发展稳定具有破坏性,对干部职工队伍具有腐蚀性。其产生的主要根源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方面。受封建主义特权思想影响,一些人一朝权在握,就千方百计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一些行业和部门受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的影响,权力观、价值观、利益观出现倾斜,利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二是利益驱动方面。不正之风往往与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密切相关。一些地方把收费罚款与个人和单位收入挂钩,多收多罚多得。此外,一些单位搞建设不量力而行,超出自身实际财力,经费不足就向所管辖的单位或个人以拉赞助、募捐、集资的名义,行不正之风之实。

    三是监督制约方面。公共权力的滥用是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产生的首要原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有的体制制度不科学、有漏洞,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纠正损害自身行为的成本高,这些是造成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主要原因。

    四是防治不力方面。一些部门和地方,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把业务工作当作硬指标,而把纠风工作作为软任务,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不正之风视而不见,或见而不抓,或抓而不力,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客观上纵容了不正之风的存在,这也是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一个重要原因。

    屈万祥表示,“总的来说,产生不正之风的主观原因是一些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的群众意识淡薄,在行使权力或公共服务中为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考虑得太多,为人民群众和国家考虑得太少。客观原因主要是体制机制不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对公共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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