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煤矿安全监察系统不得接受监察对象赞助建楼买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记者 刘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6日公布了对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建设业务用房和配置车辆的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不得接受监察对象的赞助和馈赠。

    这两项规定的出台,缘自山西忻州煤矿安监局向煤矿借款209万元超标准购置办公业务用房、接受煤矿38万元资助购买小汽车,被媒体曝光。安监总局对此态度鲜明,明确要求吸取教训、防止煤监队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监察业务用房建设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业务用房建设要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防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不得向监察对象借款,不得接受监察对象的任何馈赠和各种形式的赞助;建筑面积原则上按55平方米/人控制。

    经查,山西忻州煤监局编制10人,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却有2557.65平方米,12个办公室带卫生间。

    《煤矿安全监察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制止追求高档、盲目攀比的倾向;分局负责人不配备专车;原则上必须使用国产车,配备轿车排气量控制在2.0升以下,越野车价格(含购置税费)控制在25万元/辆以内。

    《煤矿安全监察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要求,不得超标准配备或擅自调换车辆,严禁对普通轿车进行豪华装修;严禁向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下属单位特别是监察对象调换、借用和摊派资金购买车辆;不准接受监察对象馈赠的车辆。

    经查,山西忻州煤监局接受煤矿资助,购置4辆小汽车,供领导专用。

 
 
 相关链接
· 安全监管总局、煤监局召开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
· 李毅中在安全监管总局煤监局视频调度会议上讲话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