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年底,将确保80%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其收入状况。”这是近日上海有关部门发布的《2007年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中明文要求的。
据了解,去年上海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实施率为75%。在此基础上,上海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企事业单位将全面实行领导干部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与职工收入增长挂钩的考核制度,通过推进领导干部收入公开,促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健全,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增长正常浮动,并逐步量化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为此,《要点》要求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年内率先建立工董、监事制度,保证董事会中至少有一名职工董事,监事会中职工监事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要点》还规定,按照非公有制企业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所有企业都要公开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金和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金缴纳情况;企业执行国家和政府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及履行情况;企业制定的涉及职工利益的各类规章制度;企业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依据;涉及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
据悉,这项工作在实际推进中遇到很大阻力,为此,上海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已着手制订工作意见,研究推进策略,力争年内有60%的非公企业实行“六公开”制度,并争取用三年时间,在非公企业中普遍实行“六公开”制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最直接、最基本的各项权益。
据悉,今年9月到10月,上海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市各类企业进行调研检查,检查重点是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实行领导人员收入公开情况,非公有制企业实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公开制度建制及实施的情况等。(记者 钱培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