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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批准 “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在香港签署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香港5月21日电(记者白冰)经中央政府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21日在香港正式签署。双方一致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深港面对共同的机遇和挑战,双方要更紧密携起手来,进一步提升深港区域在全球的竞争力。

    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和深圳市副市长刘应力分别代表双方在合作协议文本上签字。“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是“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合作框架内的重点之一,共有17条。

    根据协议,两地将成立深港创新及科技合作督导会议,成员包括两地政府高层官员及各职能部门和科技支援机构的代表。督导会议的主要职能是进行高层协商与沟通,制订“深港创新圈”实施步骤,并统筹深港科技交流与合作。

    合作协议提出,深港将会加强创新人才、设备、项目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用,鼓励相关科研机构积极开展科技管理及研究人员互派学习活动,鼓励两地科技园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同时加强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科技合作与交流。

    此外,合作协议还提出深港研究共同出资支持两地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创新研发项目。

    香港与深圳建立更紧密合作及研究建立“深港创新圈”的具体措施,是去年9月举行的《“十一五”与香港发展》经济高峰会的策略性建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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