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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 延期支薪须工会同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重庆5月22日电(记者朱薇)记者从重庆市政府获悉,重庆市正式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企业确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须延期支付工资的,必须征得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

    按照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控,重点监控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企业确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须延期支付工资的,必须征得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报告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时间、金额和涉及人数、企业财务状况、偿还工资计划以及解决措施等内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必须严格督促企业按时偿还职工工资。

    与此同时,重庆市还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职工工资。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企业,要明确延期支付工资的程序、期限、责任以及对职工的法律、行政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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