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签署《关于中国作为主宾国参加第20届莫斯科国际书展合作备忘录》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隋笑飞)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出版与大众传媒署25日在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出版与大众传媒署关于中国作为主宾国参加第20届莫斯科国际书展合作备忘录》。
该备忘录将为中国于今年9月5日——9月10日以主宾国身份参加第20届莫斯科国际书展提供合作参考。备忘录明确了中俄两国在中国主宾国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双方承诺采取措施保障中国作为主宾国成功参加2007年莫斯科国际书展,这些措施主要有:
——俄方为中方提供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展出面积,供其组织本国参展单位参加书展。
——中方制订书展中国展台的设计方案,俄方在选择施工单位方面提供帮助。
——在中国展区范围内将开辟单独展台用于陈列中文版的俄罗斯图书,俄方负责组织展出俄文版的中国图书。
——中方将协助俄罗斯出版者准备出版俄文版当代中国小说选或当代中国诗歌选;俄方在书展前翻译、出版上述文选。中方对出版上述文选的俄文版提供必要的翻译费资助。
——俄方将协助中方组织读者见面会、专业讨论等活动。
——俄方将协助中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城市广告、展览场地现场广告等宣传“中国——第20届莫斯科国际书展主宾国”活动。
——俄方将为中国代表团赴俄参加“中国——第20届莫斯科国际书展主宾国”活动之前的有关谈判以及参加书展主宾国活动提供邀请、签证等便利条件。
——俄方将为中国官方代表团参观书展、参加书展框架下的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俄方同时将采取措施提高出席“中国——第20届莫斯科国际书展主宾国”活动开幕式的俄罗斯联邦官方权力机关的代表级别。
就中俄双方其他合作事宜,备忘录也做了阐述,如,双方2007年将继续落实《2006——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出版与大众传媒署合作备忘录》,推动两国出版者、图书贸易企业、大众出版传媒编辑机构和印刷企业之间扩大合作。
同时,为保证“中国——第20届莫斯科国际书展主宾国”活动的顺利进行,中俄双方将分别成立组委会和工作小组,负责全部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