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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鉴定费享受减半优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5月28日电(记者刘大江)四川省近日规定,对于那些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如果伤情要进行司法鉴定,其鉴定费用今后将享受减半优惠。

    记者从四川省司法厅了解到,今后,该省各市州司法局将挑选一家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作为“反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定点机构”,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伤情鉴定服务,鉴定费用减半。对于走失儿童、被拐卖儿童多年后找到,为确定亲子关系,需要进行DNA亲子鉴定的,纳入司法鉴定援助的范围,免收鉴定费。律师、法律工作者在代理非婚生子女索要抚养费、教育费等民事案件时,需要进行DNA鉴定以确认亲子关系的,可申请纳入司法鉴定援助的范围,免收鉴定费。同时,对于70岁以上或有严重疾病、行动困难的老年人立遗嘱需要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的,一律指派鉴定人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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