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记者 毛晓梅)参与今年中央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3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8日在京共同与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签订了《政策性农业再保险框架协议》。
该协议主要为今年享受中央财政农险保费补贴的6个省区的主要粮食作物保险做出初步再保险安排。是建立健全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利用市场手段化解农业巨灾风险的重要体现,是大力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据悉,我国农业保险试点自2004年开展以来,农业巨灾损失基本上完全由农险经营主体承担。随着农险覆盖面和渗透度的不断加大,缺乏中央财政支持、缺乏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和缺乏专门农险法律法规的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农险持续稳定发展的三大“掣肘”。
为解决农险发展中的困难,今年4月,中央财政首次决定先拿出10亿元在吉林、内蒙古、新疆、江苏、四川和湖南6个省区进行政策性农险保费补贴试点。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和安华农险为参与试点的首批保险公司。
此次,3家试点公司积极与国内最大再保险商——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合作,建立了赔付率超赔分保机制,确保政策性农险试点的稳步推进。当农险赔付率超过100%时,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将按一定比例分担赔款,并进一步在全球市场分散巨灾风险。
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表示,此次协议的签署,是我国向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支持体系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迈出的第一步。下一步,保监会将积极协调有关部委,探索建立更高层面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和通过资产证券化等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新途径。
此外在农业保险立法工作方面,记者获悉,保监会会同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农业部等单位成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起草工作小组,目前已就政策性农险的立法目的、定义、经营模式、经营主体、风险分散方式及监管协调机制等内容取得共识,计划今年6月份即向国务院提交草案。农险条例出台后,将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的扩大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4年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出要求
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也不例外。
近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谈政策性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根据今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部署,保监会正牵头会同有关部委研究制订《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方案》进展如何?内容是什么?如何把握今年农业保险试点的政策方向?近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郭左践说,《方案》主要是确定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目标、定位、财政税收支持政策、补贴目录、保障原则和发展规划,以及具体的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等。目前保监会正积极协调相关部委,推动《方案》出台。
农业保险试点成效显著 "三补贴"政策正积极落实
据保监会最新统计,2006年全国农险保费收入8.46亿元,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风险保障达733亿元,同比增长124%,全年赔款支出5.84亿元,农险业务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2004年至2006年连续3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十一五”规划纲要和近期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保监会作为保险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保监会编写宣传手册 大力推动普及农业保险知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三农”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近日,中国保监会组织编写了《农民奔小康保险伴你行》宣传手册。
针对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宣传手册介绍了主要农业灾害及预防措施和农业保险基础知识。侧重于介绍农业保险的保险种类、保险责任、投保流程、理赔要点等与广大农户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