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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机构将于6月1日起使用统一门诊病历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记者王思海)从6月1日起,北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使用统一门诊病历单——《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记者29日从北京市卫生局了解到,北京市统一各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手册,是为了规范管理门诊病历手册,方便患者就医,确保患者诊治疾病的连续性。病历手册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急诊就诊使用,不适用于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

    北京市卫生局要求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必须完整填写接诊医疗机构和科室的名称、就诊日期和时间、病历记录和医生签字。医生书写病历的字迹和签字要规范,清晰可辨认。

    据了解,到今年12月31日,医疗机构将停止出售自行印制的门诊病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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