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6月1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近几年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全省新农合县(市、区)已达104个,覆盖农业人口2765.38万人,提前一年完成新农合制度全省覆盖。
陕西省卫生厅厅长刘少明日前在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介绍,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3年5月开始进行,2004年元月开始为农民报账。全省首先在陕南、陕北、关中分别选择了镇安、洛川、彬县三县试点。2005年在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各选择一个县(区)进行试点,2006年试点面扩大到43个县(市、区),覆盖农业人口1202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44.5%。
2007年年初,陕西省按照国家要求,先将新农合制度覆盖到全省80%的县(市、区),87个县(市、区)实施新农合制度,覆盖农业人口近2400万人。1月22日,国务院在陕西召开新农合工作会议,全国新农合工作由试点转入扩面、基本覆盖阶段。为适应新的工作目标要求,4月中旬,经陕西省政府研究,同意将剩余17个县(区)扩大为新农合县(区)。至此,全省新农合县(市、区)已达104个,覆盖农业人口2765.38万人。
在推行大病统筹中,陕西坚持低起付线、低封顶线、高补助比例的“两低一高”办法。低起付线降低了农民住院治疗的门槛,低封顶线避免了少数人占用大量的合作医疗资金,高补助比例使更多参合农民享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