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经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拉萨市城关区策门林居委会居民措姆(右)在街头打扫卫生(5月29日摄)。 2007年初,西藏拉萨市100多个“零就业家庭”在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下实现再就业。至此,拉萨在自治区内率先实现“零就业家庭”脱零目标。 新华社记者 索朗罗布 摄
新华社沈阳6月2日电(记者刘铮、陈梦阳)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2日表示,各地要全面推开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到年底基本消除城镇现有零就业家庭。
张小建在沈阳召开的全国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要求,年底有条件的地区要全部消除城镇现有零就业家庭,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消除,全国总体解决达到80%,同时要探索建立动态援助的长效机制。
劳动保障部提供的情况显示,经过几年的努力,就业能力强的下岗失业人员大多已实现再就业,而由于年龄偏大、缺少专门技能等原因,零就业家庭成为就业和生活最困难的群体,一般性政策措施难以解决。
“对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援助,必须从有针对性地开发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岗位入手。”张小建说,要在鼓励劳动者自主择业和市场调节就业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功能。
记者从这次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在开发就业岗位问题上,一些地方探索了政府购买、机关事业单位挖掘、驻辖区单位吸纳、社区服务开发、再就业基地创造、劳务派遣组织等多种方式。
“帮助他们找到就业岗位只是第一步,实现较为稳定的就业,并解决社会保险等后顾之忧,更为关键。”张小建要求,通过扶持政策来稳定岗位。
劳动保障部:对申请失业保险人员首先提供就业服务
新华社沈阳6月2日电(记者刘铮、陈梦阳)“对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首先提供就业服务。”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2日明确表示。
张小建在全国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提出,要探索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的机制,抓住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与再就业政策的衔接点,形成激励有劳动能力的受保对象积极主动就业的机制。
劳动保障部要求,对正在享受保障的人员,要将他们组织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劳动等就业准备活动中。劳动保障部门要与民政、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托社区街道平台,建立信息沟通,实施跟踪服务和动态管理,促进有劳动能力者尽快实现再就业。
记者从这次交流会上了解到,一些地方通过开展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体援助,不仅帮助了一批困难人员就业,还实现了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最低保障的人数双双下降;不仅促进了城市贫困群体脱贫,也减轻了社会保障资金支付压力。

我国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广辟就业渠道促社会和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17日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表示,2006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首次突破1000万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2007年还将进一步广辟就业渠道,促进社会局势的稳定和谐。
劳动保障部发布2007年一季度劳动保障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项劳动保障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劳动保障部:2007年我国将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
记者日前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2007年我国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湖南:个性化援助计划帮扶零就业家庭重新上岗
山东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列入就业工作重中之重
海南省下发通知提出力争年内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