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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将从7月1日起将大幅度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6月11日电(记者蔡玉高)江苏境内的企业排污成本将大幅上升。近日,江苏省物价局、环保厅和财政厅联合宣布,从7月1日起,这个省将大幅度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以期运用价格杠杆,建立健全“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环境价格机制。

    据了解,具体征收标准为:废气排污费由0.6元/污染当量(污染当量就是污染物内所含的不同化学成分数量)提高到1.2元/污染当量,其中二氧化硫由0.63元/公斤提高到1.26元/公斤;污水排污费由0.7元/污染当量提高到0.9元/污染当量。

    江苏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之所以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是江苏面临的严重环境污染形势和完成减排目标任务的需要。江苏省人口密度高,人均环境容量小,单位国土面积工业负荷比全国重,环境承受能力比较脆弱,减排任务艰巨。

    江苏省环保厅有关人士分析,排污成本与治污成本形成倒挂,使得企业宁可掏钱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治理污染。据测算,目前二氧化硫排污费的征收标准为0.60元/污染当量,而电力生产企业二氧化硫的治理成本高达3元/污染当量左右。调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就是为了促使企业加快二氧化硫治污达标步伐,用价格杠杆来逼迫企业降低二氧化硫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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