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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疗卫生惠民工程启动 1亿多元惠及普通百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银川6月13日电(记者 曹健)宁夏医疗卫生惠民工程13日启动。工程将投入1亿多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财政补助以及对农村特困人群进行医疗救助。

    为让惠民医疗卫生服务真正惠及到普通老百姓身上,宁夏基层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将由医疗服务向公共卫生服务转变,由按人员补助向按结果付费转变。宁夏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将免费为老百姓提供计划免疫、地方病防治、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政府按照服务人口,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每人每年3.5元-4元的补助,对村卫生室实行每人每年2元的补助,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每人每年6元-9元的补助。

    在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补助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还将按农业人口每人每年2元预算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区内23万农村低保户大病将可获“零起付线”医疗救助。农村特困对象患病住院时,持《农村特困村民医疗救助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不交押金,出院时再结算。

    另外,2007年-2009年,宁夏还将安排2000万元资金对全区382万农业人口进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帮助农民改变不良卫生习惯和提高就医问药基本常识等。

西宁:六项措施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标准

    新华社西宁6月13日电(记者 顾玲)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西宁市政府对原有的医疗救助工作进行补充和完善,出台了《西宁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意见》,通过六项措施提高农村贫困对象的救助补助标准。

    记者从西宁市民政局了解到,这六项措施是:将门诊费由当年有效调整为逐年累计使用;将原享受本人标准工资40%救济的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和定期定量救济人员纳入农村医疗救助;门诊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3.3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元,其中五保户门诊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取消了大病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新型合作医疗报账后剩余部分分段报销比例,并将封顶线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6000元,其中五保户全额报销;按10%的比例提取大病医疗风险储备金,主要用于医疗风险资金和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的临时救助资金;简化了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的申报审批程序,实行了“一站式”服务。

    目前,西宁市已下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654.96万元,缓解农村特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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