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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为民办实事 07年10月1日起将实现全民医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6月15日电(记者 苏万明)青岛市日前出台了相关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拥有青岛户籍的750多万青岛人,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民,不管其有无正式职业,都将享受到社会基本医疗保障。

    据介绍,这项制度的出台实施,将使在校学生、少年儿童、部分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其他无业人员等五类约85万长期处于“医保真空”状况中的人,得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老年人、残疾人、低保对象等困难城镇居民主要由财政给予补助。

    据介绍,2006年,青岛市把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2007年的十件实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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