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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五项措施加强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16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获悉,内蒙古今年出台加快淘汰小火电机组、实施脱硫改造等5项措施加强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确保到2010年全区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6年削减9.96%,达到68.7万吨。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的信息显示,2006年,内蒙古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55.7万吨,比2005年增加6.9%。其中,全区电力行业排放二氧化硫约76.3万吨,约占总量的49%。

    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主任牙萨宁介绍,内蒙古加快淘汰运行效率低、单位耗能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小发电机组,计划到2010年基本将13.5万千瓦以下的火电机组淘汰完毕。其中,今年关停10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50台,容量为100.2万千瓦。

    内蒙古现有37台发电机组装有脱硫设施,装机容量为1152.5万千瓦。在确保这些脱硫机组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内蒙古正加快完成10万千瓦以上的老机组脱硫设施技术改造。今年,内蒙古安排15台装机容量562万千瓦机组和两个热电厂的6台锅炉进行脱硫改造。

    内蒙古自治区特别规定:在今年年底之前,全区所有火电机组必须建成在线监测系统,确保达标、减量排放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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