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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构建廉租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促进社会和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重庆6月16日电(记者徐旭忠)近几年,重庆市积极探索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努力构建廉租住房保障长效机制,改善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促进社会和谐。

    在2003年,重庆市启动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将“双困家庭”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开始在主城区的渝中、九龙坡、南岸、江北、巴南五个区试点。几年来,重庆市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与城市拆迁、旧城改造等结合起来,坚持稳步推进。各实施地区运用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及旧城拆迁改造等措施推进此项工作。目前,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已在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全面推开。

    截至2006年年底,重庆市累计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双困家庭”实施保障2.65万户。今年6月中旬,重庆主城区余下约600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要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居住在九龙坡区华龙家园廉租房小区的秦跃民说:“过去在外租房每月租金在120元以上,现在廉租房每月租金只有51元,还能享受到亲情化和人性化的服务,日常生活十分便利。”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表示,充足的资金来源是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并进一步推广的重要保障。重庆市于2002年下半年将“廉租住房保障”纳入惠民重大工程,计划五年筹措资金3.3亿元,其中市级补助1.25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截至2006年年底,重庆市累计投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79亿元。2007年,重庆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投入,要求各地应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或分成收入中核定5%左右的资金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建设,仍有缺口的,区县财政从其他预算资金中予以保证。

    据张定宇介绍,重庆市在廉租住房保障实施过程中强化公开透明,严把保障对象准入关,同时,研制开发廉租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在主城区投入运行,实行动态管理。

    重庆市在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积极探索强化后期管理,做好配套服务,构建和谐社区:一方面对廉租户开展亲情化、人性化的后期管理服务,对廉租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解决;另一方面在廉租小区内探索自治管理模式,调动廉租住户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逐步建立“帮扶基金制度”,加强就业培训,引导他们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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