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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设现代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林红梅、齐中熙)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宣布,《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交通部编制,并于今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

    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中长期规划,是全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的组成部分。《规划》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将建设现代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

    水上交通安全压力长期存在

    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由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搜救应急指挥两大机制构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履行相应职责。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高,安全形势初步好转。

    2006年与2000年相比,等级以上运输船舶交通事故减少30.5%,死亡人数减少34.7%。2001年至2006年期间,全国共组织搜救行动10408次,救助人员87921人,船舶8674艘,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救助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近年来,随着水路运输的快速发展和海洋开发利用力度加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和威胁也随之增加。2006年,我国外贸进出口额17607亿美元,约为GDP的66%,外贸货物按重量计约90%通过海上运输。

    翁孟勇表示,当前,水上交通风险与船舶交通量同步增长,2006年与2000年相比,水上遇险人数增加了2.4倍,遇险船舶数量增加了1.8倍。未来15年,船舶大型化趋势将进一步加大、交通流量和交通密度将进一步增加,特别是原油进口量和液体化工品运量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和重大溢油污染的风险。

   “编制规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面临严峻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编制国家级水上交通安全系统长远规划,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翁孟勇说。

    他表示,关注公共安全,加强安全管理,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建设,将提升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外,我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和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加入或接受的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国际公约或议定书有45个。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对外籍船舶出入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国家权益,并履行对遇险人员进行及时有效救助的国际义务。加强该系统建设,将增强国家履行国际公约的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他说,我国是航运大国和海洋大国,水路运输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突发性强,远离陆地,救援困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环境损失以及国际国内重大社会影响,常规手段和方法难以应对,必须建立起装备精良的现代化监管和救助系统,以有效应对水上突发事件,全面降低水上活动风险、减轻事故危害。

    2020年建成现代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

    翁孟勇指出,规划实施后,到2020年,以我国沿海和长江干线水域为重点,基本建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体系。

    全方位覆盖指的是:水上监管和救助力量有效覆盖我国管辖水域和搜救责任区,在重点水域形成监管救助力量的多重覆盖。

    全天候运行指的是:对险情进行实时预防和监控,在9级海况下(风力12级、浪高14米)全天24小时都能实现救助力量的出动,并保证在6级海况下(风力9级、浪高6米)能够实施有效监管和救助。

    快速反应的标准是:在沿海离岸100海里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90分钟,内河重要航段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45分钟。

    有效救助的标准是:人命救助有效率大于93%,重点水域一次溢油综合清除控制能力达到1000吨,沉船整体打捞吨位达到8万吨,水下救援打捞深度达到300米。

    谈到近期的实施方案,翁孟勇说,“十一五”期间,将集中力量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基本完成渤海湾、长江口、台湾海峡、珠江口、琼州海峡和长江干线六大重要水域的布局建设和装备配置。到2010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的总体框架将基本形成,重点水域的监管救助力量显著加强。

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7月1日起实施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林红梅、刘羊旸)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26日表示,中国从7月1日起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鼓励悬挂外旗的中资船舶回国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悬挂五星红旗航行。

    翁孟勇是在国务院新闻办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翁孟勇说,海运是国际贸易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我国外贸货物的90%以上由海运完成。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海运业健康发展,壮大国轮船队,针对我国从事国际航行船舶中有相当数量的船舶在境外登记和悬挂外旗营运引发的相关问题,交通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特案免税政策。今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这项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据翁孟勇介绍,交通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享受特案免税政策的条件和申请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船舶,从今年7月1日起,两年内申请办理报关进口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申请船舶可选择上海、天津、大连为船籍港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据初步测算,这项政策的实施,未来两年内五星红旗远洋船队规模预计增长约400万载重吨,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航运的地位与形象,增强对我国国际海运的保障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翁孟勇说。

中国内河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将遍及全国20个省区市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林红梅、刘羊旸)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26日表示,中国内河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将遍及全国20个省区市。

    翁孟勇是在国务院新闻办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做上述表示的。

    “5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部联合编制的《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这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指导我国内河水运建设和健康、有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翁孟勇说。

    规划的实施期为2006年至2020年。规划将全国内河航道划分为两个层次,分别是高等级航道和其他等级航道;将全国内河港口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主要港口、地区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

    具体的布局方案是:在全国形成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18条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和28个主要港口的布局,构成各主要水系以通航千吨级及以上船舶的航道为骨干的航道网络,以及以区域主要城市对外辐射的内河港口体系。规划内河高等级航道里程约1.9万公里,其中三级及以上航道14300公里,四级航道4800公里。

    规划实施后,内河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将遍及全国20个省(区、市),连接56个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27个国家一类口岸,有效实现了主要资源地和消耗地的连接;引导和促进运输船舶大型化、标准化,实现内河水运产业升级和现代化;还可节约大量土地资源、缓解土地资源压力、扩大综合交通运输能力。

2020年全国主要内河水域将基本形成海空立体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林红梅、刘羊旸)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26日说,到2020年,在全国主要内河水域将基本形成海空立体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

    翁孟勇是在国务院新闻办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番话的。

    “4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联合编制的《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这项规划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中长期规划,是全国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公共安全系统的重要内容。”翁孟勇说。

    根据规划,到2010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的总体框架将基本形成,重点水域的监管救助力量显著加强。到2020年,在全国沿海水域和长江干线、珠江、黑龙江等主要内河水域将基本形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反应快速、救助有效”的海空立体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

    水上监管和救助力量有效覆盖我国管辖水域和搜救责任区,在重点水域形成监管救助力量的多重覆盖;对险情进行实时预防和监控,在9级海况下全天24小时都能实现救助力量的出动,并保证在6级海况下能够实施有效监管和救助。

    在沿海离岸100海里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90分钟,内河重要航段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45分钟;人命救助有效率大于93%,重点水域一次溢油综合清除控制能力达到1000吨,沉船整体打捞吨位达到8万吨,水下救援打捞深度达到300米。

    翁孟勇表示,规划涉及的投资全部由中央政府承担。规划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分层次构筑覆盖全国沿海和主要内河水域的监管救助体系;二是对监管救助装备进行配置,包括通信监控指挥、飞机船舶等机动力量及水上溢油控制清除和抢险打捞等三大系统;三是分阶段明确了“十一五”到2020年内规划建设的重点。

新闻分析:中国为什么出台《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

    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齐中熙、刘羊旸)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透露,今年5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部联合编制的《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这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指导我国内河水运建设和健康、有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什么要出台这项《规划》呢?

    内河水运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运能大、占地少、能耗低、污染小、安全可靠等特点,是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加快发展内河水运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

    翁孟勇介绍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内河水运发展问题。自“九五”期以来,我国建立了内河水运建设专项资金,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内河水运货运量持续增长,运输船舶大型化、标准化趋势明显,水运市场日趋活跃,内河水运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较好时期。

    全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长江、珠江、京杭运河、淮河、黑龙江和松辽水系为主体的内河水运体系,内河水运的服务腹地有了较大的延伸和扩展,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长江已成为世界上完成货运量最大、运输最繁忙的通航河流,为流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交通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12.3万公里,占河流总长的29%,主要分布在长江、珠江和淮河水系。可通航500吨级船舶的四级及以上航道15328公里,占12%,其中可通航千吨级船舶的三级及以上航道8631公里,仅占7%。

    2005年全国内河水运完成货运量14.9亿吨、货物周转量3635亿吨公里,客运量1.26亿人次、旅客周转量31.4亿人公里。全国共有内河港口1300多个,生产用码头泊位30944个,其中万吨级泊位187个。全国内河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8.45亿吨,旅客吞吐量1.29亿人次。

    “由于历史原因,内河航道与港口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薄弱,高等级航道少,干支航道没有高标准贯通,内河港口专业化泊位少,运输船舶吨位小。同时,内河水运开发涉及不同行业和区域,协调难度大。”翁孟勇说。

    为充分发挥内河水运优势,指导内河水运健康发展,满足客货运量不断增长发展趋势,完善国家综合运输体系,促进水资源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交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组织编制了《规划》。

    据悉,《规划》的实施期为2006年至2020年。《规划》将全国内河航道划分为两个层次,分别是高等级航道和其他等级航道;将全国内河港口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主要港口、地区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规划的重点是内河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内河其他等级航道以及地区重要港口和一般港口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各省(区、市)内河水运规划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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