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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高耗能企业将付高电价 企业成本每年增5%-6%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6月27日电(记者 蔡玉高)为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增长,江苏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提高差别电价标准。届时,这个省的高耗能企业用电单价将有不小的增幅。

    高耗能行业分为限制类和淘汰类。江苏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分析,此次调价淘汰类企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36元,加价幅度较大,企业将受到明显影响。预计3年内,这些企业的成本每年将增加5%-6%,部分企业将因此退出市场。而对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标准稍低,每千瓦时提高0.196元,主要是为引导其进行技术升级和更新改造,避免出现新一轮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

    据悉,此次江苏省提高差别电价标准,目的是限制高耗能行业的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根据国家发改委去年出台的规定,江苏省差别电价的实施范围由原来的6个行业扩大到8个行业,即在原来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6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黄磷、锌冶炼2个行业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

    此次电价调整未涉及居民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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