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江西省:大型人工爆破要告知地震部门并提前发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0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昌7月1日电(记者 周伟)江西各地今后如要进行大型人工爆破,公安部门应当在办理审批手续后,及时告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并提前3日向社会发布信息。这是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中规定的。

    据江西省地震局介绍,人工爆破对地震监测仪器产生的影响与地震相似,容易干扰地震信息检测精度。同时,大型人工爆破会产生类似有感地震的震动事件,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社会上可能出现地震谣传。

    此外,从科研方面来说,人工地震波记录资料可为地震科学研究提供数据。

 
 
 相关链接
· 陕西省首次举行大规模的地震应急抢险救灾演练
· 昆明组建首支社区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
· 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那曲地震台阵即将投入使用
· 地震局副局长等看望慰问"奥安—07"演习部队官兵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