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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区三市将编制首部南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7月6日电(记者来建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和厦门、深圳、广州三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专家,日前在厦门举行南方地区建筑节能技术研讨会,商定联合编制首部《南方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

    长期以来,南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缺少科学合理的统一标准。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气候特征不同,建筑节能技术的重点也有区别。据透露,该项实施细则将着重针对建筑节能50%目标、墙体的热工性能、通风、外墙保温等当前南方建筑节能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关键性技术问题编制。

    参加研讨会的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科技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支持“四省区三市”共同编制该项实施细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杨榕提出,这个实施细则要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建筑节能政策为依据,尽可能满足节能标准要求,便于设计选用,充分吸收南方地区传统建筑节能的优秀元素、发挥“四省区三市”各自优势,创新区域地方标准编制合作机制。

    据介绍,广东、福建两省的建筑科学研究院为实施细则编制的总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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